问题 | 合同约定不签字有效吗 |
释义 | 不签合同的承诺,签订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意思真实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即便是口头承诺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要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通知,但是存在一个例外: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5、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 要约的性质,是一种与承诺结合后成立一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第一,是否具有约束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要约邀请在邀请对方时不具有约束力; 第二,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不同。要约要求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而要约邀请可以不明确; 第三,对象不同。要约针对的对象要具体,而要约邀请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要约承诺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概念,要约承诺在不同的法系中有不同特点,中国的要约承诺制度综合了各法系的合理成分,是比较先进的。 现代社会,要约承诺制度仍具有重大意义,但电子商务的兴起,对要约承诺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据此,要约承诺制度也因为对电子合同进行专门规制而得到了新的发展。 一、承诺发出后可以撤回吗? 承诺发出后可以撤回。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的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承诺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要约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