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与患有精神病患者的人结婚是否有效需要根据患病情况决定。如果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如果结婚时并未处于发病期,所患的精神病不属于重型精神病的,婚姻有效,配偶不能主张婚姻无效。 一、一方生病了是否可以离婚 一方生病了可以离婚。 夫妻任何一方都有离婚的自由,但是,仅因配偶一方患病另一方想要逃避扶养责任而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一定会支持。法院认定是否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夫妻一方患病的情况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分析。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二、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包括哪些 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包括:1、有关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严重精神疾病,患者既无自我照顾能力,又无婚姻能力。2、严重遗传病。因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生活能力,其后代发生遗传病的危险较大,系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3、指定传染病。艾滋病、淋病、梅毒及其它医学上认为会影响婚姻和生育的传染性疾病。这不仅会影响生育,也会给配偶带来困扰和麻烦,所以不能在治愈之前结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