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眉山市交通违章扣分标准: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7、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车辆违章罚款200元及以上的标准一览: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00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200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200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200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200逆向行驶的200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200故意遮当机动车号牌的200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200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1000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1000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1000注: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500元起,超规定5码多加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