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存续提交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存续提交材料有哪些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采取存续分立形式的,存续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 (3)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 (4)因公司分立而拟存续、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5)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情况表》; (9)公司刊登的分立公告的报纸纸样; (10)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2)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13)其他有关文件。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企业存续和在业的区别 其实没有什么区别,一个是生产型的,一个是不生产的,企业都属于正常运行!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1、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2、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3、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是指: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对违法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4、经营状态注销是指: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 5、经营状态迁出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离某主管机关。 6、经营状态迁入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入某主管机关。 7、经营状态停业是指:由某种原因,企业在期末处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待条件改变后仍恢复生产。 8、经营状态清算是指: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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