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民政局登记结婚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一、异地结婚登记没有户口本怎么办 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想结婚,但是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异地领取结婚证去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办理,现在领取结婚证无须开未婚证明,婚检是自愿的,不再强制。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离婚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再婚办结婚证需要以下证件: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三、结婚一定要拿户口本吗?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如果没有户口本原件,可以带着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找工作人员打印一份户口本复印件。然后在一个月(户口本复印件有效期只有一个月)内带着复印件去办理结婚登记。特别要注意的是打印出来的户口本复印件必须要有当地派出所的章和户籍民警的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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