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手续的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 一、上海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上海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除前面的材料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如果是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夫妻在异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是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的;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需要提供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证明,然后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应该怎么做 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应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自愿离婚需要以下这些流程: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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