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清查包括哪些物资 |
释义 | 财产清查包括: 1、货币资金的清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清查; 2、存货的清查,包括各种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等的清查; 3、固定资产的清查,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器具、运输工具等的清查; 4、在建工程的清查,包括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的清查; 5、对金融资产投资的清查,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的清查; 6、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清查; 7、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的清查。 财产清查的方法: 1、永续盘存制。永续盘存制亦称账面盘存制。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加数和减少数,都要根据会计凭证连续记入有关账簿,并且随时结出账面余额; 2、实地盘存制。不同于永续盘存制,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只根据会计凭证在账簿中登记财产物资的增加数,不登记减少数,到月末,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根据实地盘点所确定的实存数,倒挤出本月各项财产物资的减少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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