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解决的多种途径 |
释义 | 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四种: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和解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调解是第三方依法规范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仲裁是在仲裁庭主持下依法审理并制作法律文书平息冲突;诉讼是公力救济形式,具有法律强制性。国家对诉讼进行严格规定,而仲裁因其快速简便的特点受到青睐。 法律分析 在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下列四种:(一)和解(二)调解(三)仲裁(四)诉讼 (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 结语 在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和解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调解是第三方在一定规范下促成当事人相互谅解;仲裁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依法居中审理;而诉讼则是公力救济的形式,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这些方式各有特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解决纠纷是保障公正、高效解决纠纷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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