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2018年9月1日起,中国全国异地可换补护照。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护照办理条件是什么?: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护照已过有效期、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签发签证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等内容变更的。 4、相貌发生较大变化的(需先在户政部门更换身份证)。 5、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补采指纹的。 6、经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其它情况。 护照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领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原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护照的,申请人还须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