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处理夫妻离婚财产纠纷的方式如下: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并支付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购买的房产,只要双方没有特别约定,不属于一方父母赠与一方子女的情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三、婚前一方以首付方名义支付首付登记,婚后共同还款的,财产属于首付方的个人财产,但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方应当给予配偶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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