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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判定
释义
    离婚时房产根据以下几点进行判定:
    1、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的产权,可视为只给子女一方的,该房地产应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向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以首付支付人名义登记的,离婚时房地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人民法院依照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应当按照规定的原则,赔偿双方婚后共同还款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财产增值部分;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父母一方名义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父母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房时的出资,可作为债权处理;
    5、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属于特殊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共同收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只能认定该房屋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应平等分割。双方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来源等协议处理。
    一、夫妻共同房产的范围是什么?
    1.婚后购买的房子。
    2.婚前购买,但婚后产权登记把对方的名字给补上去。
    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
    4.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5.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6.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除外。
    7.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以上列举的是常见情形,并不是所有情形,具体要视情况而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
    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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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7: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