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该欠债是男方个人的婚前债务,则妻子不承担返还义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妻子不承担返还义务;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即使是男方被起诉,妻子也需要承担返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