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以改吗 |
释义 |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可以变更的,一般来说,需要房产证改名字的情况发生在三种情况下:买卖二手房、赠与、继承。 一、为啥购房合同只让写一个人 购房合同没有要求只能写一个人,没有限定的人数,持证人只有一个,共有人可以有若干个,整个产权为100%,持证人和共有人可以按照协议比例进行分配,在交易过程中任何一名共有人都有权利反对交易,少一个人的签字交易都进行不了,这是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的在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也就是是增加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共有三种方式:析产登记、买卖或赠与。关于析产登记一般是指原本为一个人所有的房产,后平均分割变为两人或多人所有,就需要进行析产登记。较多适用于夫妻配偶的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的方式。关于赠与,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买卖类似,需要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父母子女之间增减名字,同样视为买卖交易,要收取契税。而且,如果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2年的,还需要缴纳全额营业税。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 二、房子过户给老婆需要什么材料 房子过户给老婆需要的材料如下: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三、有哪些房产继承和赠与的费用 赠与和继承的费用是一样的,房屋赠与可以发生在任何时候,而继承是在房产所有人死后才发生的。房屋赠与是通过赠与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而继承可以是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并不一定会存在合同。从税收方面来看,二手房过户的税收主要有三种,即税、个税和契税。继承过户实际上是成本低的,主要费用是继承权公证,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更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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