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需要在商标局受理之后下缴纳收费,其受理商标注册费的标准一般为每件申请300元(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为10个以内),每超过一个额外增加30元的费用。如果属于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其注册费的标准均为1500元。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商标法》第七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