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仓储物的模尘脊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旦渗;3、仓储场所、仓储费用;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九条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兄灶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