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合同的订立规定 |
释义 |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合同和遗嘱两种。合同方式要求双方共同申请登记,而遗嘱方式则不以登记为设立要件,自继承时开始生效。建议遗嘱继承的居住权及时办理登记,以避免争议。 法律分析 居住权的设立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 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 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以遗嘱继承获得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如果受遗赠人未及时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或未完成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义务的,可能会丧失权利。 因此,通过遗嘱继承设立的居住权并不以登记为设立要件,而是自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取得居住权。但为避免争议,仍建议及时办理登记。 拓展延伸 居住权合同的签署程序和要求 居住权合同的签署程序和要求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居住权合同的有效期限、居住的具体房屋信息以及居住权的范围和限制。其次,签署程序包括书面形式的合同起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和盖章等环节。双方应当在签署前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并可以寻求法律意见以保护自身权益。此外,居住权合同的签署还可能涉及相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和登记手续。在签署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居住权合同的签署程序和要求对于保障双方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综上所述,设立居住权的方式主要有合同方式和遗嘱方式。合同方式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登记,而遗嘱方式则不以登记为设立要件。然而,为避免争议,建议遗嘱继承设立的居住权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居住权合同的签署程序和要求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明确合同条款、签字盖章、政府部门审批和登记手续等。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可以寻求法律意见以保护自身权益。居住权合同的签署程序和要求对于保障权益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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