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取证 |
释义 |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的收集: (1)夫妻双方谈话时,过错方承认同居事实的录音,或者悔过书、保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 (2)共同租房的有双方签字的租赁合同,且有其他证据辅证证明发生了性关系; (3)能证明同居事实的其他证言、录音、录像等。 一、家庭暴力后怎么保存证据? 遭遇家庭暴力后应当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保存证据:1、在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5、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6、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二、重婚罪的证据怎么收集的? 重婚罪的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 (一)书证,比如:保证书、情书,同居房屋的购房合同、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二)物证,比如:照片、礼物等。 (三)视听资料,比如,录像带,电话(包括手机)通话记录,手机录音、短信,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四)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能够了解重婚事实的知情人范围主要是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双方同事、邻居之间。 (五)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自己对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三、老公和别的女人同居可以报警吗 老公和别的女人同居可以报警,具体如下: 1、一般来说,一夫一妻是我国基本的婚姻制度,男女结婚时要自觉遵守该婚姻制度; 2、如果男方在外面有小三,并与之同居或者结婚,这种行为很有可能会构成重婚罪,因此女方是可以向公安报警取证的。 重婚罪是指明知他人有配偶,或明知自己有配偶,却仍然和有配偶的人结婚的行为。 老公和小三同居的取证方式如下: 1、信件、聊天记录,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 2、保证书或悔过书,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内容一般为保证不再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情关系; 3、照片,显示夫妻一方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 4、录像,显示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5、录音,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婚外情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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