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的手续是:由单位申请为每户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每户各自补办土地出让手续与出让土地使用证。我国法律规定:只有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的、要求分户的子女达到自立门户的标准的、子女婚嫁的、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准许分户。 一、宅基地确权到儿子名下的好处 宅基地使用权应由本人(户主)先确权,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子女才能“受让”,办理过户手续: 1、农村的宅基地以户为单位申请,因此在当事人是户主的前提下,应先确权在本人名下; 2、在子女符合本集体的宅基地受让条件(一户一宅),并且已经分户的前提下,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3、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宅基地使用权证等,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国家规定农户家庭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便符合分户条件。 一: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双方并不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过个的,这种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分户。在农村有部分年轻人由于工作原因,长期不能和父母住在一起,由于彼此不互相依存,也就有了分户的先决条件,这样的情况若是申请分户是符合标准的,子女可以独立门户的。 二:要求分户的农户必须在经济条件上能够独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也就是说要求分户的子女达必须到能自立门户的标准,拥有稳定的工作,有养活自己的经济能力。自己都不能挣钱养活自己,还得啃老的啃老族能说是独立吗?恐怕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怎么自立门户,实质还是依赖父母的巨婴。 三:结婚可以成为分户的条件和理由。农村家庭一般儿女较多,独生子女的少,若是儿女结婚后都还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是很不方便的,现在农村分户政策规定子女在婚嫁之时,则有必要与父母分开居住,这种情况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户要求。儿女结婚分户,小家庭成为独立的一户,而不是和父母挤一起也可以减少婆媳矛盾的发生。 四:离婚也是分户的条件和理由。离婚肯定是感情不和,家庭破碎,不到迫不得已是走不到这一步的,若是婚都离了却不分户,也就是还是一家人,这婚就离的没什么意义了,所以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其中一方就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户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分户口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 可以分户口的条件: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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