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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可以当庭提交证据吗
释义
    可以当庭提交证据。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双方和其他诉讼人参加下,依法审查和解决民事纠纷案件和其他案件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通俗地讲,就是你的人身和财产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通过打民事官司,达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二十五条 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一条
    对于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四十二条
    鉴定意见被采信后,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撤销鉴定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退还鉴定费用,并可以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鉴定人进行处罚。当事人主张鉴定人负担由此增加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人民法院采信鉴定意见后准许鉴定人撤销的,应当责令其退还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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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