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的决定如存在错误,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得到纠正。此外,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否则也可被纠正。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行政行为违法的,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提起行政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该行政行为无效:(一)超越法定权限或者逾越法定程序;(二)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三)不合法或者不当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无效的,应当同时判决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补正违法行为。判决补偿损失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的具体数额。 因此,如果行政机关的决定存在错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得到纠正。而人民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无效时,行政机关还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补正违法行为,以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的具体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