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中应对证据质疑:1、看定案依据的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2、看与案件有因果联系和条件联系;3、看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