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的证据如何进行 |
释义 | 行政诉讼中提供证据: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起诉被告不作为的事实材料、行政赔偿中损害事实的证据材料;而被告要在答辩期限内提供证据,而答辩的期限是收到起诉书副本15天内。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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