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排除规定具有普适性,但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适用。 法律依据: 1.《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符合法定形式,或者不能证明所证明的事实的,行政机关不得将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证据必须真实、合法、重要。不真实的证据,无论是否能对案件的事实作出证明,都应当排除。”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足以证明其所证明的事实,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排除规定具有普适性,但在具体应用中需要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重要性以及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