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败诉后多久可以再起诉 1、离婚败诉六个月可以再次提起诉讼。但原告能够提供材料证明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都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