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久才能再次起诉离婚若第一次不同意?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中国大陆地区第一次提出离婚诉讼后,如果未能达成离婚协议,原告需要等待六个月后才能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离婚案件中没有新情况和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将不予受理。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 法律分析 第一次提出离婚诉讼,没有达成离婚协议的话,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需要等待六个月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如果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中,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将不予受理。 一、起诉离婚6个月内能否上诉?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后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在第一次起诉没有达到离婚的目的,如其再想起诉离婚,则必须在六个月以后才可以在起诉,除非有新理由、新情况。这里的新情况、新理由是指原告在第一次起诉过程中还没有出现,但在原告撤诉、判决不予离婚或调解和好之后又出现了新的情况,这些情况足以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彻底破例且无和好的可能。 还要补充的一点是,是否属于新情况、新理由是由法院通过案件中存在的情况来认定的,而不是当事人的主观认定。不过对于被告而言其起诉离婚并不受六个月的期限的限制,只要被告想起诉离婚,任何时候都可以。 二、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吗 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两二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拓展延伸 有病一方能起诉离婚吗 有病一方能起诉离婚。受限制的离婚为: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 结语 离婚诉讼需等待六个月后才能进行,若两次诉讼均未达成离婚协议且无新情况和理由,则法院将不予受理。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