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向案件承办法官提交退费申请。 2、承办法官当日对退费申请进行审核,填写《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3、当事人持《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法院财务窗口办理退费业务。 4、财务人员当场对退费业务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开具《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退费)》,办理退费业务。 一、诉讼费减半怎么退? 诉讼费减半的退费步骤是:携带诉讼费缴费票据,找主管庭长签字,接着至财务室开票,在分管副院长签字后,即可要求会计退钱。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二、诉讼费退费是几个工作日到账 诉讼费退费是15个工作日到账。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退费手续: 1、本人(注意:只有本人已经死亡或者无法行动的情况下,才可以由近亲属代为领取)持本人身份证; 2、诉讼费缴费票据原件; 3、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文书上会载明诉讼费退还给谁,退还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