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吃野生中华鲟判几年 |
释义 | 吃野生中华鲟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鲟是我国一级保护动物,不仅是野生的不能吃,人工养殖的也是不能吃的。吃中华鲟是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需要判处行为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并处罚金。行为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要按照保护级别量刑,杀害1级保护动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杀害2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杀害3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独判处罚金。 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严禁买卖。为了鼓励人工养殖中华鲟等鲟类品种,目前对市场实行有限开发。但即使是人工养殖的中华鲟和其它的鲟鱼,经营者也需获得水产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许可证方可经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