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赔偿标准 是: 一、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 确定。 二、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四、营养费根据受害人 伤残 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和 死亡赔偿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