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的人身自由 |
释义 | 被看守所拘留37天不放人意味着已经逮捕,家属可向承办机关确认。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批逮捕。对于特殊情况下的重大嫌疑分子,审批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在接到逮捕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分析 在看守所37天不放人是什么结果:一般刑事拘留37天内决定是否逮捕,没有放人意味着已经逮捕了。家属具体可以向承办机关联系确认。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拓展延伸 看守所的人身自由:权益保障与法律制约 在看守所中,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权益,但它也受到法律的制约。为了平衡看守所管理和囚犯权益保障之间的关系,法律规定了一系列制约措施。首先,看守所必须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合法拘留和逮捕。其次,囚犯在看守所内享有基本人权,如言论自由、隐私权等,但这些权利也受到合理限制,以确保看守所的安全和秩序。此外,监狱制度还提供了申诉机制,让囚犯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综上所述,看守所的人身自由需要在权益保障和法律制约之间取得平衡,以确保公正和合法的管理。 结语 看守所中的人身自由权益受到法律制约,为平衡管理与囚犯权益保障,法律规定了一系列措施。看守所必须合法拘留和逮捕,囚犯享有基本人权但受限以维护安全秩序。申诉机制保障囚犯权益。综上所述,平衡权益保障与法律制约,确保公正合法的看守所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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