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确认纠纷有哪些类型 |
释义 | 实践中,股权确认纠纷主要有三种类型: 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隐名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3、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尽管可以给股权确认纠纷划出一些类型,但实际上股权确认纠纷非常复杂,其形态难以穷尽。而且,审判实践中就某一类型的股权确认纠纷也没有统一的裁判标准,这种情况下,除了要认真研读公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及相关案例具有重要的价值。 在上诉纠纷中,公司债权人将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判决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名义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系被他人冒名为股东的,不予承担责任。 一、股权确认书合同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甲、乙双方基于事实基础上共同确认如下事项: 1、乙方在占公司总股本51%的股权,对应支付入股款人民币25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元整),该款项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入股,该股份委托甲方代为持股。在代持股期间,甲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甲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2、乙方作为51%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处置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在甲方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乙方按出资比例享有,与甲方无关。 4、如本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5、乙方作为51%股份的实际拥有者,甲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乙方有权对甲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6、甲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以及变更登记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代持有的51%股权期限为签订确认书之日起两年,到期日必须将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从工商局登记中撤出,撤出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本确认书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年月日 二、上市前需要股权确认吗 需要适当的确认,上市的时候要求股权清晰、不存在争议。 公司上市条件: 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35. 4、在公司拟法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总额的百分之25. 6、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7、发行股票前一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百分之20、 8、公司近三年连续盈利,预期利润率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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