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阳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 |
释义 | 一、安阳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的地点在哪个位置 1、安阳市文峰区(县)文峰大道街道559号 2、安阳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3、商都路文源名居小区西区商住楼103号(文峰大道与商都路交叉口向北二百米路西); 4、林州市红旗渠大道紫云花园(人民广场西南); 5、安阳市安阳县示范区诚一路(白璧镇政府对面); 6、枣乡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路北500米路东; 7、汤阴县光明路北段路西 二、安阳公积金租房提取的办理流程 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资料,至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或注册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后,进行申请。 2、受理: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能确认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核: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4、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5、送达: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 三、安阳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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