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现场未拍照的,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定义为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1、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2、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3、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4、其他调查工作。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三条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