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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是一个弱女子怎么经得起所胃丈夫的家暴冷暴恐吓呀?
释义
    你好,关于家暴行为,如果有紧迫危险建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若可以协商,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对财产分割以及抚养权进行协商确定,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对方不愿意离婚,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收集男方家暴的证据,例如报警记录和验伤报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之一,并且对方存在法律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等过错行为时,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其他证据可以寻求律师帮忙,给你收集的建议或者帮助你收集证据。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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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9: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