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1、只要是车辆碰撞,只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追尾、轻微的剐蹭和相撞,一方付全部责任的,且付责任的一方承认是自己的原因和责任的。2、双方可以签署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快速的把事故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处理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到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也承认的,如果当时没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双方可以手写一个,写清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的车牌号、事故的原因、双方司机的姓名、以及驾驶证号等信息,双方分清是那方付全责,并双方签字确认,然后可以等警察来,或是到交通队索要事故书,然后在重新填写,以备走保险的时候用。3、处理依据:在本市范围内实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是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其直接依据依然是现行的《北京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规。及其发布的《北京市关于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有关问题的通告》,是根据这些法规并结合本市交通事故处理的实践,对有关事故处理工作程序和责任认定的具体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