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离婚办理流程 |
释义 | 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离婚需要什么流程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程序 1、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2、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3、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政策规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离婚诉讼手续 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被告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该内容由 王鑫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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