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旧的婚姻法同步废止。《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作出了以下新规定: 1、新增居住权; 2、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3、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 4、起诉离婚后不支持,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起诉准予离婚; 5、婚姻存续期债务判定的区别; 6、增设婚姻无效的情形; 7、增设离婚冷静期制度; 8、关于疾病判断婚姻是否有效改为可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