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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动离职可以拿回公积金么
释义
    自动离职可以拿回公积金,具体如下: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4、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再就业;
    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8、离休、退休;
    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支取死亡职工的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如果是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资料: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以后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2、带齐上述材料后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
    3、在支取公积金时,不能直接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而是需要以转卡或转账的方式。以转卡方式提取的,银行可以直接将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以转账方式提取的,银行只能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再由单位打入个人的工资账户。目前主要的提取方式都是转卡方式。
    综上所述,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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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