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拘留是自己去拘留所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是警察持相关的证件拘留的。如果自己主动去的,减少警察叔叔的麻烦,属于自首情节,可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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