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一年不能怀孕协议合法吗 |
释义 | 不合法。劳动合同中关于“女员工入职一年内不得怀孕”的条款,违反《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用人单位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规定,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员工入职未满一年怀孕可以辞退吗? 若能有直接证据证明该员工在工作期间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并且在调岗培训后仍无法胜任工作,可以依法进行辞退,但不能以其怀孕为由,将其辞退。若一定要在其怀孕期间辞退,是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的。 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二、辞退怀孕员工怎样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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