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划分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共有土地面积里分到的面积。 一、盐城市拆迁补偿标准 (1)仅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以如下方式结合证载面积确定房屋补偿安置面积: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均以200平方米计算土地使用面积,按最大不超过140平方米确认房屋补偿安置面积。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0平方米以下,图上建筑物为平房的,按不高于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0.7的容积率认定房屋补偿安置面积;图上建筑物为楼房的,按不高于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1.1的容积率认定房屋补偿安置面积,且房屋补偿安置面积不得高于1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上含巷道等公共用地的,不再增加计算容积率。(2)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在1996年版航测图上存在,且现状建筑面积及四址不超出航测图部分,按图上房屋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以下列方式计算补偿安置面积:实际占用土地面积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均以200平方米计算土地使用面积,按最大不超过140平方米确认房屋补偿安置面积。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图上建筑物为平房的,按不高于实际占用土地面积0.7的容积率认定补偿安置面积;图上建筑物为楼房的,按不高于实际占用土地面积1.1的容积率认定房屋补偿安置面积,补偿安置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或者房屋实际占地面积在50平方米及以下的,如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5平方米,按实际建筑面积认定补偿安置面积,认定的最大补偿安置面积不超过55平方米。按上述办法认定房屋补偿安置面积以外仍有未登记建筑,且不超出1996年版航测图的部分,参照房屋重置价的80%予以计算补偿,但不作安置。3.1996年版航测图至2005年版航测图形成之间建设的未登记建筑,在2005年版航测图上存在,且现状建筑面积及四址不超出航测图部分,参照房屋建安价予以评估补偿,但不作安置;2005年版航测图形成之后建设的未登记建筑,不予补偿。4.对于市区原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剥离或未纳入改制范围的职工生活性资产中的未登记建筑,经向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或者国资(财政)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并按规定缴纳房改款项后,作为房屋征收补偿依据;其他剥离或未纳入改制范围的未登记建筑征收补偿收入收缴国资部门或市政府授权行使管理职责的单位。 二、土地征地补偿是否免征所得税 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不征收产权转移数据印花税。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三、土地税和房产税完税的房产税缴纳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关于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收益金收缴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六条应缴纳土地收益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由国土部门按实际征收补偿商业用房面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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