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收到工商局的询问通知书,不能够不去。通知询问,就应当去,能够去说明具体情况,求的谅解。不去的话,工商局能够直接下处罚决定书,那结果肯定更严重。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的组织建设,使工商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工商所是区、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区、县工商局直接领导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