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见证人能否是继承人? |
释义 | 继承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遗嘱除继承人外还需另有一位见证人。《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为见证人。指定继承人继承遗嘱是可以的,不同形式的遗嘱效力不同,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为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一、继承人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吗 1、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的遗嘱是有效,但是还需要注意的是,若该遗嘱除了继承人只有一位见证人的,则该遗嘱无效。《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指定继承人继承遗嘱可以吗 制定遗嘱时指定继承人继承遗嘱是可以的。各类遗嘱的形式各类遗嘱的形式是不相同的。 (1)、公证遗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不同形式的遗嘱效力不同,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的遗嘱是有效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该遗嘱除了继承人只有一位见证人,则该遗嘱无效。此外,遗嘱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效力不同。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制定遗嘱时指定继承人继承遗嘱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