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怎样的? |
释义 | 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如下相关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一、子女替父母写遗嘱是否有效 实践中,经常出现老人不会书写,想立遗嘱时由子女替代书写的情况,此情形下遗嘱是否有效,要看该遗嘱是否满足遗嘱的实质要件条件和形式要件条件。 实质要件条件包括: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子女替父母写遗嘱属于代书遗嘱,除遗嘱的实质要件外,还须满足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如果不满足形式要件,即使符合实质要件,遗嘱依然无效。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遗产见证人。 因此,子女替父母写遗嘱因为不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而无效。 二、录音的遗嘱有效吗? 录音遗嘱需满足如下条件才有效:立遗嘱的方式和遗嘱的内容合法、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等。根据相关规定,遗嘱人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三、立遗嘱需要什么人在场? 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遗嘱制定好以后,要签字、注明年月日等事项。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的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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