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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
释义
    一、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一)赔偿基数
    1、以扶养人的户口类别(而不是被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扶养人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2、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或保险公司理赔案件处理完毕时的上一统计年度统计数据确定赔偿基数,如保险公司处理理赔案件过程中,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统计数据调整,则应按新数据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3、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确定赔偿基数,但如受害人(扶养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则应按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考虑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根据扶养人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比例,一至十级伤残对应的赔偿比例分别为100%至10%,伤残等级每降低一级,赔偿比例就降低10%。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年限
    1、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年限与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密切相关,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应按事故发生时间确定被扶养人的年龄,且被扶养人年龄应按周岁计算。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赔偿年限计算至18周岁。即:未成年人的赔偿年限=18年-被扶养人的实际年龄。
    被扶养人为成年人的,赔偿年限按20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即:
    被扶养人为18—60周岁的,赔偿年限=20年
    被扶养人为61—75周岁的,赔偿年限=20年-(被扶养人的实际年龄-60)
    被扶养人为76周岁以上的,赔偿年限=5年
    3、需注意的是,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的当天;被扶养人为成年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按年度计算。
    (三)被扶养人的范围和界定
    1、如果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只要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该未成年人即属于被扶养人。
    2、如果被扶养人是成年人,则应当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受害人依法承担扶养义务;是受害人的近亲属;丧失劳动能力(以有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为准,司法实践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也被认定为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有退休工资者不属于此列)。
    (四)扶养人有数人的处理原则
    《司法解释》规定“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扶养人有数人,且扶养人的经济能力差距较大时怎么确定的受害人应当负担的部分?这里法律规定按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赔偿即可,而不必考虑所有扶养人实际负担水平等因素,即扶养人有数人时,被扶养人生活费应由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扶养人共同分摊。
    (五)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处理原则
    《司法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对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经济损失后给予受害人的补偿,受害人死亡(伤残)前的“收入”是有限的,那么受害人死亡(伤残)后其获得的补偿也不应当超过这个限度,即,被扶养人生活费年度赔偿总额的上限是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发生车祸残疾人如果不符合赔偿被抚养费的情况下,那么也可以要求赔偿其他的项目。比如说是伤残费用、残疾辅助器的费用或者是误工费等。每项赔偿都是需要有凭有据的,比如误工费需要收入证明,伤残费用需要伤残鉴定报告等。
    二、车祸残疾人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合法吗
    合法,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负担对象为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并且还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
    (一)、未成年人被抚养人的条件:
    1、扶养人(即受害人)依法应当对其承担扶养义务;
    2、未成年人,即实际年龄在18周岁以下。
    (二)、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条件:
    1、扶养人(即受害人)依法应当对其承担扶养义务;
    2、丧失劳动能力(以有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3、无其他生活来源(如有退休工资者,则不属于此);
    4、成年人,即实际年龄在18周岁以上;
    5、是扶养人(即受害人)的近亲属(如父母、夫妻、子女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三、交通事故赔偿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是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四、交通事故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什么情况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二、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如何计算
    (一)受害人为城镇居民小于18周岁12013×(18-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
    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12013×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12013×【20-(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
    75周岁以上12013×5年×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
    (二)受害人为农村居民小于18周岁4417×(18-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
    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4417×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4417×【20-(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
    75周岁以上4417×伤残赔偿系数×5年÷抚养人数。三、如何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
    1、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也就是伤残程度
    1、被抚养人的资格确定
    3、被抚养人户口和年龄
    4、受诉法院所在地和被抚养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五、交通事故治疗费用的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后的治疗费用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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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