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 社会保险费 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可见,职工工资是要得到优先偿还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公司职工要注意看护好公司资产,防止公司资产被转移或隐匿。同时,可以由企业工会出面协调,并申请劳动监察部门介入,欠发的工资应该能够得到偿还。 法律客观: 《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