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法典分为多少编 民法典一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二、民法典总则编对民事权利的分类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五章“民事权利”,对民事权利进行了分类。其分类的标准,实际上是以标的是否具有财产价值进行的分类。 (1)人身权利 (一)人格权 1、一般性人格权(第109条) 2、具体性人格权(第110条) 1)物质性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精神性人格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 3、个人信息权(第111条) (二)身份权 即亲属权,包括监护权、配偶权等(第112条) (2)财产权利 (一)物权(第114条) 1、动产物权(第115条) 1)动产自物权:动产所有权 2)动产他物权:动产质权、留置权、权利质权 2、不动产物权(第115条) 1)动产自物权:不动权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权、共有权 2)动产他物权:一是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二是担保物权:不动权抵押权 (二)债权(第118条) 1、合同之债(第119条) 2、侵权之债(第120条) 3、无因管理之债(第121条) 4、不当得利之债(第122条) (三)知识产权(第123条) 1、著作权 2、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 (四)继承权(第124条) 1、法定继承 2、遗嘱继承 (五)股权及其他投资性权利(第125条) (六)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第126条) (七)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第127条) (八)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特殊主体的特殊权利(第128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