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防城港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防城港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条件是什么 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实施条件: 1.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设立的技工学校拟任领导应熟悉所申报技工学校业务,同时具备技工学校的管理能力; 4.按自治区的相关规定配备有满足教学需求的教职工; 5.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必须使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6.具有与所申请办学规模和工种(专业)设置相适应、符合国家设置标准要求的教学、实习实验场地和设备设施; 7.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图书资料; 8.有完整的管理制度。 二、防城港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三、防城港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办理材料 关于设立高级技工学校的申请 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高级技工学校申办表 出资办学的验资报告和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学校理事会、董事会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办学单位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场地等产权证明和校舍租赁协议或合同 办学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开设专业所用的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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