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程序简介 |
释义 |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组建清算组,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财产和债权,拨付费用,按顺序清偿债务,最终结束。商业银行破产时,个人储蓄存款优先支付。 法律分析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特别注意的是,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薪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8、破产清算的结束。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一条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 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薪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拓展延伸 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及法律责任 金融机构破产清算是指当金融机构无法偿还债务或无法继续经营时,根据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的一系列清算活动。其法律程序主要包括申请破产、破产财产的收集与评估、债务清偿、资产分配等环节。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金融机构的法律责任也得到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金融机构应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破产清算义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破产财产的公正、公平分配。同时,金融机构的管理层和相关责任人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违反破产法规定、滥用职权等。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与法律责任的明确规定,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保护各方利益的公正性。 结语 通过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破产财产和破产债权、拨付破产费用等一系列程序,商业银行破产清算实现了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薪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商业银行应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和法律责任的明确规定,有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章 和解 第九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章 和解 第九十八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五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二)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 (三)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 (四)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 (五)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 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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