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已经结婚了彩礼是不一定需要返还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彩礼返还的限制的基本原则,对彩礼返还作出限制性规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