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人填写迁入者用户名即户主,被申请人填写迁入人名。 入户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两者关系: 申请人就是户口所在地的所有人,就是转入的户口所在现在由于被申请人需要升入本地中学,为了父母方便更好的照顾,双方需要生活在一起,故申请将申请人户口迁至被申请人户口一起。 立户口需要条件如下: 1、要办户口,需要是一个成年的、经济上独立的人; 2、和户主不住在同一个地方,有一套单独的房子,门牌、户籍、证照都要清楚; 3、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4、设立单一账户的条件是有产权房,年满十六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